房屋租赁合同的不成立条件包括什么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不成立条件包括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不成立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例如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若出租方故意隐瞒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承租方误以为房屋状况良好而签订租赁协议,此种情况下合同可能不成立。
(二)合同形式不符合法定要求。虽然房屋租赁合同并非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但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若未采用书面形式且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若不符合法定形式且对合同主要条款无法达成一致,合同可能不成立。
(三)缺乏合同的主要条款。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应包括租赁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若这些关键条款缺失或不明确,双方又无法协商补充确定,合同则难以成立。
(四)当事人主体不适格。比如出租方不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或未经授权的代理人,没有权利出租该房屋,此时签订的不成立。
二、书写内容需要注意些什么
书写租房合同时,需注意以下要点:
(一)当事人信息。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姓名、号码、联系方式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能顺利联系。
(二)房屋信息。详细记录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户型、装修及设施状况等。对屋内设施设备可列清单,注明品牌、数量、状态等,避免退房时产生纠纷。
(三)租赁期限。起止时间需清晰明确,同时约定续租、提前解约等相关事宜,比如提前解约的条件及责任承担方式。
(四)租金及押金。写明租金金额、支付方式、支付周期等,押金数额及退还条件也应明确,比如在房屋及设施无损坏、结清等情况下退还押金。
(五)权利义务。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如承租方对房屋的合理使用义务、出租方的维修责任等。
(六)违约责任。明确双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如逾期支付租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情形的违约责任。
三、公民因噪音终止租房合同算违约吗
公民因噪音终止租房合同是否算违约,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看租赁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若合同明确约定了租赁环境应保持安静,或者对噪音干扰等问题有特别规定,当出现噪音问题且达到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时,租客终止合同不算违约。比如合同约定若房屋周围噪音超过一定分贝,租客有权,当实际噪音情况符合该约定,租客解约合理合法。
(二)看噪音问题是否严重影响租客正常生活。若噪音严重干扰租客休息、工作、学习等正常生活秩序,且房东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客可基于房东提供的租赁物不符合正常使用目的,行使法定解除权终止合同,这种情况也不算违约。
但若噪音问题并不严重,且合同中无相关解除约定,租客擅自终止合同,则构成违约,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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