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么
一、租赁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么
租赁合同不属于实践合同,而是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而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只要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就租赁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例如租赁物、租赁期限、租金等内容达成合意,租赁合同即成立,并不以租赁物的实际交付为合同成立的要件。例如,甲和乙达成的协议,约定了租赁房屋的位置、租金标准、租赁期限等,即便此时乙还未实际入住该房屋,租赁合同也已经成立生效。所以租赁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
二、联营合同和租赁合同区别
联营合同和租赁合同存在以下区别:
1. 合同目的方面
联营合同是两个或多个经济组织为了达到共同的经济目的,联合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联营各方往往需要共同投入资金、技术、人力等资源,通过合作开展经营活动,以获取利润。
租赁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一方将特定的财产交付给另一方使用,另一方支付租金。承租人的目的是获得租赁物的使用权,而出租人则是为了获取租金收益。
2. 合同主体关系方面
联营合同的主体之间是一种合作经营关系,联营各方的利益相互关联,共负盈亏。各方在联营体的经营管理、决策等方面有一定的参与权。
租赁合同主体之间是一种租赁关系,出租人主要承担交付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承租人承担支付租金和合理使用租赁物的义务,双方的权利义务相对独立,一般不存在共担经营风险的情况。
3. 财产关系方面
联营合同中,各方投入的财产可能会形成新的经营实体或共同经营的资产,这些财产在联营期间共同管理、使用,经营成果按约定分配。
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承租人仅在租赁期间享有使用权,租赁期满后需返还租赁物,承租人不得随意处分租赁物。
三、租赁合同租车需要合同吗
租车需要签订租赁合同。
从法律角度看,租赁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一)对于租车人而言,合同会明确租用车辆的基本信息,如车型、车牌号等,还会规定租用期限、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内容,能有效保障租车人在租赁期间合法使用车辆的权利。(二)对于出租人来说,合同能约束租车人的行为,例如规定车辆的使用范围、车辆的保养维修责任等,同时也能确保出租人按时收到租金并在租赁结束后顺利收回车辆。(三)当双方发生争议时,租赁合同是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无论是向起诉还是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有合同存在会使处理过程更清晰、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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