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租赁合同如何终止
一、深圳租赁合同如何终止
深圳租赁合同的终止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协商一致终止
1. 出租方和承租方可以就租赁合同的终止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终止协议,明确终止日期、相关费用结算(如租金结算到何时、押金如何处理等)以及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二)法定解除情形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租赁房屋因自然灾害严重损坏无法继续使用,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 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比如承租方明确表示不再支付租金,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
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若承租方迟延支付租金,出租方催告后合理期限仍未收到租金的,可以解除合同。
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
(三)按照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解除
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特定的解除条件,当条件成就时,有解除权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二、属于租赁合同吗
买卖合同不属于租赁合同。
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核心在于一方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另一方支付相应价款。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里重点是一方将租赁物的使用权、收益权让渡给另一方,另一方支付租金,租赁物的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
二者在合同目的、权利义务关系、交易性质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所以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合同。
三、租赁合同三页怎么签合同
签订三页的租赁合同,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合同主体信息
1. 在合同开头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姓名或名称、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地址等基本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这有助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联系以及在发生纠纷时确定主体身份。
(二)合同条款审核
1. 租赁物条款:明确租赁物的具体描述,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状态等,如租赁房屋要写明具体地址、面积、房型等信息。
2. 租赁期限:确定租赁开始和结束的时间,精确到日。
3. 租金及支付方式:注明租金金额、支付周期(如月付、季付等)、支付方式(如银行转账、现金等),同时可约定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4. 维修责任:明确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由哪一方负责。
5. 用途条款:约定租赁物的使用用途,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三)签字盖章
1. 双方仔细阅读合同内容,无异议后,在合同结尾处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要清晰可辨,且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原件,如有必要可多签几份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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