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交付的认定
一、房屋租赁合同交付的认定
房屋租赁合同交付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实际占有转移。如果出租人将房屋的实际控制权交给承租人,比如将房屋钥匙交付给承租人,承租人能够自由进出并使用房屋,这是一种交付的表现。
二是按照合同约定。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付的特定方式或标志,例如约定以书面交接文件签字为交付标准,当满足该约定条件时就视为交付完成。
三是考虑交付的完整性。不仅仅是房屋的空间交付,还应包括与房屋使用相关的附属设施、设备等的交付,如配套的水电设施、家具等,并且这些附属部分应处于可正常使用的状态,若缺少关键部分或者无法正常使用,可能会影响交付的认定。
四是交付时双方的意愿表示。在交付时,双方应具有明确的将房屋用于租赁目的的交付和接受的意愿表示,这也是判断交付是否成立的一个因素。
二、房子能撤销吗
房子租赁合同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租赁合同可以撤销。例如对租赁房屋的面积、用途等存在重大误解,这种误解并非基于自身疏忽大意而是基于客观原因产生的。
(二)如果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租赁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比如房东故意隐瞒房屋即将的事实,欺骗租客签订租赁合同。
(三)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胁迫方可以撤销合同。
(四)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例如租金过高或者过低与市场正常价格严重偏离,利益受损方可以请求撤销租赁合同。但是,撤销权的行使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
三、租赁合同登记要收费吗
租赁合同登记是否收费要看具体情况。
在很多地区,对于租赁合同登记是不收取费用的。政府鼓励对租赁合同进行登记备案,这有助于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保障租赁双方的权益。
然而,也存在个别地区可能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用等情况,但这种情况较少。并且如果收取费用,也应当遵循相关的物价部门规定,收取合理的数额,不能乱收费。
如果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时遇到被要求缴费的情况,当事人可以要求收费部门出具收费依据文件,如果无法提供或者发现存在违规收费的现象,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物价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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