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租赁合同的认定
一、事实租赁合同的认定
事实租赁合同的认定通常考虑以下方面。
(一)租赁物的交付与使用
1. 一方将特定的租赁物交付给另一方占有使用,这是事实租赁关系存在的基础。例如,将房屋的钥匙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得以入住使用房屋。
2. 承租人实际对租赁物进行了符合租赁用途的使用,如租用汽车后正常用于出行等。
(二)租金的支付或类似行为
1. 虽可能没有书面的租金约定,但存在支付租金的事实行为,比如定期以转账、现金等方式支付一额给出租人。
2. 即使没有明确为租金,但以其他名义支付的与租赁物使用相关的费用,如场地管理费等,如果符合租赁关系的经济实质,也可作为认定依据。
(三)双方的行为及默示
1. 双方的行为表现出租赁的意思,如出租人对承租人使用租赁物未提出异议,承租人在使用租赁物过程中也遵循了一些基本的租赁惯例。
2. 存在默示认可租赁关系的情况,例如承租人在租赁物处经营多年,出租人一直未反对且接受了承租人的某些相关费用。
综合以上因素,可以对事实租赁合同进行认定。
二、如何审理融资租赁合同
审理融资租赁合同主要考虑以下方面:
(一)合同效力审查
1. 主体资格方面,审查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否具有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的能力,比如是否为合法注册的企业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等。
2. 合同内容审查,看是否存在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条款,例如是否涉及非法融资等情况,若有则可能导致。
(二)租赁物相关审查
1. 明确租赁物是否真实存在,这是融资租赁合同的关键要素。
2. 审查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情况,一般来说,在租赁期间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要审查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等情况。
(三)权利义务审查
1. 出租人义务方面,审查其是否按合同约定购买租赁物并交付给承租人使用等。
2. 承租人义务方面,要审查是否按时支付租金,是否合理使用租赁物等。如果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要审查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等情况。
(四)违约责任审查
当一方违约时,审查违约条款的约定是否明确合理,根据违约的具体情形判定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三、租赁合同怎么拿
在深圳获取租赁合同有以下几种常见方式:
(一)与房东自行签订
1. 可以通过房产中介寻找合适的房源并联系房东。在与房东达成租赁意向后,双方协商合同条款,包括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用途等内容,然后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
2. 如果是直接与个人房东联系,不通过中介,也按照上述协商条款并签订合同的流程进行。签订后的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二)通过政府平台
1.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有时会提供租赁合同的模板,可下载后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内容,再由租赁双方签字确认。
2. 部分社区街道办也可能提供租赁合同的标准模板,可前往获取后按要求填写签订。
(三)委托专业律师起草
如果租赁情况较为复杂,如涉及商业租赁、长期租赁、租赁房屋存在特殊情况等,可以起草租赁合同,以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保障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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