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书谁准备
一、房屋租赁合同书谁准备
房屋租赁合同书可由出租方、承租方任一方准备,也可由双方协商共同准备。
如果由出租方准备,通常会更多地体现出租方的利益需求,比如租金的支付方式、租赁期限、房屋使用限制等条款可能会偏向于出租方的意愿。
若承租方准备,会侧重于保障自身权益,像对房屋维修责任的界定、能否进行适当装修改造等方面可能会按照承租方的想法拟定条款。
而双方共同准备时,可以充分协商,综合考虑双方的利益点,这样的合同更能体现公平性,减少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不过,无论是哪一方准备合同,都应当遵循相关的规定,确保合同条款合法有效。
二、到期如何交房租
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这种情况下形成不定期租赁。对于交房租的方式,有以下要点:
1. 协商确定。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就租金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周期等进行协商。例如,按照原合同的租金标准,或者根据市场行情适当调整租金后确定新的支付方式,如现金交付、银行转账等。
2. 参照原合同。如果双方未能及时协商,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可暂时参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进行交付。
3. 按交易习惯。如果所在地区或特定行业对于类似的不定期租赁有通用的交易习惯,也可按照该习惯来确定交房租的相关事宜。不过,如果双方对租金等问题存在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拍卖公告中有租赁合同吗
拍卖公告中可能有租赁合同相关信息,也可能没有,具体要看拍卖标的的情况。
如果拍卖的是附带租赁关系的不动产或其他财产,为了让竞买人充分了解拍卖物的权利状况等信息,拍卖公告可能会提及租赁合同的存在。例如,会说明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情况、承租人的相关权利等内容,因为这些情况会影响竞买人的决策以及拍卖成交后的权利义务关系。
但如果拍卖的财产与租赁关系毫无关联,如拍卖全新未投入使用的设备等,那么拍卖公告中自然就不会有租赁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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