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不是实践合同吗
一、租赁合同不是实践合同吗
租赁合同不是实践合同,而是诺成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只要出租人和承租人就租赁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租赁合同即成立生效,并不以租赁物的实际交付为合同成立的要件。例如,双方签订了合同,约定了租赁房屋的位置、租金、租赁期限等主要条款,即使尚未实际交付房屋,该租赁合同也已经成立并且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一规定符合现代商业交易便捷、高效的需求,有助于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租赁市场的正常运转。
二、租赁合同是债务合同么
租赁合同属于债务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主要义务是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并且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是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等。这些基于租赁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体现出了债权债务关系的特征。
从出租人角度看,承租人有支付租金的债务,出租人享有收取租金的债权;从承租人角度看,出租人有提供符合约定租赁物供使用、收益的债务,承租人享有使用租赁物等债权。所以,租赁合同是典型的债务合同。
三、租赁合同合同总值是多少
仅根据你所提供的“租赁合同合同总值是多少”这一信息,我无法确定租赁合同的总值。租赁合同总值取决于多个因素,例如租赁物的种类、租赁期限、租金计算方式等。如果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的租金条款,可能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合同总值:
1. 固定租金:若租金是固额,合同总值等于每月(或每期)租金乘以租赁期包含的月数(或期数)。
2. 按比例计算租金:如租金根据租赁物的营业额或其他指标按一定比例计算,则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结合相关数据来确定总值。
3. 递增租金:当租金随着时间递增时,要按照递增的标准依次计算各期租金,再求和得出合同总值。
你可以查看租赁合同中的租金条款来确定合同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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