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必须书面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必须书面吗
房屋租赁合同不必须是书面形式。
在租赁期限方面,如果租赁期限不满六个月的,当事人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这种情况下口头合同也是有效的。不过,若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而对于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未采用书面形式,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二、租赁合同财务准则有哪些
在租赁合同方面,主要有以下财务准则相关内容:
(一)租赁的分类
1. 经营租赁
对于经营租赁,承租人不将租赁资产确认为自有资产,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例如,一家企业短期租赁办公场地,每月支付的租金直接计入当月的管理费用。
2. 融资租赁
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同时,承租人要对融资租赁的资产计提折旧。
(二)租赁的计量
1. 初始计量
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开始日的公允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对租赁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出租人则按照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
2. 后续计量
承租人在后续计量中,对于经营租赁需按规定确认租金费用,对于融资租赁要对未确认融资费用进行分摊并对租赁资产计提折旧等;出租人对于经营租赁要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方法确认租金收入,对于融资租赁要对未实现融资收益进行分配等。
三、租赁房屋合同带学位吗
租赁房屋合同是否带学位不能一概而论。
(一)从合同约定角度看,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屋附带学位权益,例如租户子女可凭借租赁关系使用该房屋对应的学位,那么就带有学位相关权益。这种约定需要明确具体,包括学位使用的条件(如租赁时长达到多久等)、可能存在的限制等内容。
(二)从法律规定角度讲,并没有明确规定租赁房屋合同天然带有学位。学位的分配往往与当地部门的政策、管理等多种因素相关。在很多地区,学位的分配首先考虑的是房屋的产权归属以及户籍情况,单纯的租赁关系可能不足以保障学位权益。即使存在租赁户子女可入学的情况,也是在符合当地入学政策(如租房时间、居住人口等要求)的前提下才可能实现,而不是由租赁合同必然带来学位。
以上是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必须书面吗的相关回答,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