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怎么界定假离婚?真的是假的吗?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听到“假离婚”这个词,有些人为了购房、贷款、子女入学等目的选择办理离婚手续,但内心依然保持夫妻关系。法律怎么界定假离婚呢?这种行为是否真的能够被定义为“假”,还是说只要办了手续就变成了“真”?我们就来深入探讨这个问题。
什么是“假离婚”?
“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为了某种特定的目的(如规避政策限制、获取经济利益等)而协议离婚,但实际上仍然维持着夫妻关系或共同生活的一种行为,表面上看,这是两个人之间的小秘密,但在法律上却并非如此简单。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婚姻状态是以登记为准的,也就是说,一旦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无论出于何种目的,从法律意义上讲,这段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了。所谓的“假离婚”,在法律上其实是不存在的——它就是一次真实的离婚行为。
法律怎么界定“假离婚”?
以事实为准绳:法律并不关心你为什么要离婚,而是看你们是否真正完成了离婚手续,如果你已经签署了离婚协议,并且在民政局领取了离婚证,那么这段婚姻关系就已经合法解除,不存在所谓的“假”。
后续行为可能引发争议: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后仍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存在财产混同、债务承担等问题,可能会引起第三方的异议,债权人可以主张你们是为了逃避债务而办理的离婚手续,进而要求重新分配财产。
再婚风险与法律责任:很多人以为“假离婚”只是暂时性的,但现实中,一旦一方真的与他人结婚,另一方将无法通过法律手段恢复原婚姻关系,如果在“假离婚”过程中涉及虚假陈述或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还可能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律师建议参考
对于那些考虑通过“假离婚”来获取某些利益的人,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三思而后行:
办理离婚手续不是儿戏,一旦进入法律程序,便很难回头,即使你们约定好日后复婚,也无法保证未来不会出现变故。评估潜在风险:
假如你是为了购房资格或其他经济利益而选择离婚,请务必权衡清楚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包括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以及子女抚养等问题。咨询专业意见:
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最好向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寻求帮助,了解具体操作中的法律风险和解决方案,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导致不可挽回的局面。
相关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完成离婚登记,即解除婚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废止,但部分内容仍具参考意义):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小编总结
法律怎么界定假离婚?答案其实很简单:并不存在“假离婚”这一概念! 只要夫妻双方完成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段婚姻就已经正式结束,在面对诸如购房资格、税收优惠等问题时,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可以通过“假离婚”轻松解决问题,毕竟,婚姻不仅仅是感情的结合,更是一种严肃的法律契约,希望每位读者都能珍惜自己的婚姻关系,同时也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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