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给谁保管的
一、租赁合同给谁保管的
在租赁合同关系中,合同可以由多方保管。
对于出租方来说,其应当保管好租赁合同。因为合同是出租方享有收取租金权利、对租赁物进行监管等的重要依据,在发生纠纷时可以凭借合同维护自身权益,例如当承租方违约提前解约或者损坏租赁物时,出租方可以依据合同要求赔偿。
承租方也需要保管好租赁合同。合同是承租方合法使用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内享受相关权利的凭证。例如当出租方无端干涉承租方正常使用租赁物或者存在擅自提高租金等违约行为时,承租方可以依据合同主张自己的权利。
此外,若涉及到中介方促成租赁关系,中介方也可能留存一份租赁合同存档,用于记录业务情况、在发生纠纷时提供相关信息协助解决等。
二、租赁合同有哪些热点
租赁合同的热点如下:
1. 租赁物的交付与使用。包括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租赁物应符合的状态等。若租赁物未按时按要求交付,可能引发纠纷。例如,合同中,房屋未按约定装修完毕或存在缺陷影响使用。
2. 租金的相关问题。租金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周期都是重点。比如,租金是按月、按季还是按年支付,是现金、转账还是其他支付方式。同时,租金的调整机制也容易引发争议,如商业租赁中,随着市场行情变化租金如何调整。
3. 维修义务。明确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由哪一方负责非常关键。通常情况下,自然损耗的维修义务在出租人,但如果是承租人的不当使用造成的损坏则由承租人负责。
4.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的长短直接影响双方的权益。特别是在涉及到优先续租权、到期后的腾退等问题时,容易产生纠纷。
5. 违约责任。双方需要明确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式等。
三、车位租赁与谁签合同
车位租赁通常与车位的所有者或者有权出租者签订合同。
如果是小区内的车位,可能的情况如下:
1. 产权车位:由车位产权人签订合同。若产权人是开发商,在车位未售出期间,开发商有权出租车位,租户与开发商签订租赁合同;若产权人是业主,购买了车位的业主可以将车位出租给其他业主或外来人员,此时由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2. 公共车位:如果是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设置的车位,这些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一般由业主委员会或者受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与承租人签订合同,收取的租金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在非小区场景下,比如商场、写字楼的车位,由车位的所有权主体(如商场的开发商、写字楼的所有者等)或者被授权的管理运营方(如商场管理、写字楼物业管理公司)与承租人签订车位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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