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配偶者如何与别人同居?配偶遗产如何继承
“有配偶者如何与别人同居”问题不少人都比较关注,另外“配偶遗产如何继承”问题想必也会感兴趣,下面法助手小编整理了一些法律知识可供参考,想要了解相关法律问题一起来往下看看吧。
有配偶者如何与别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行为。对于偶尔、隐蔽的婚外性行为,不在此列。也即虽有可能影响夫妻关系,甚至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但不能追究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司法实践中容易引发的争议是,何为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也即什么样的时间段才能认为是持续、稳定的。在实践中,一般以3个月以上共同居住情形,会认定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若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可能构成重婚,受害者可以追究过错方的重婚责任。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件有三个: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符合这三个要件,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配偶遗产如何继承
配偶遗产继承,要遵循如下程序:1、确定配偶的遗产范围。只有配偶个人财产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只能对配偶所占份额进行继承;2、确定继承方式。如果配偶有立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方式继承;如果配偶没有立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需要注意的是,法定继承有顺位要求,而遗嘱继承没有顺位要求。因为遗嘱是被继承人对其个人财产处理最真实的意思表示,因此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且遗嘱继承人的范围要大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也可以成为遗嘱继承人。
如何证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认定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1、主体是有配偶的人;
2、男女双方具有长期共同生活的目的;
3、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不以夫妻名义;
4、不满足结婚的实质要件,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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