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赠送给别人如何过户?房子怎么过户给别人
“房子赠送给别人如何过户”问题近期有人在问,今天法助手小编就带来相关法律知识与大家参考,另外房子怎么过户给别人也是有必要了解一下的,下面我们一起来进一步了解下吧。
房子赠送给别人如何过户
房屋赠与他人的,要签订赠与合同,签订赠与合同后,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共同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房屋所有人可以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赠与房屋时,在房屋办理产权登记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所以办理过户登记对受赠人非常重要。民法典规定,房屋赠送给别人时,要签订赠与合同,然后由双方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申请时要提交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
房屋赠与过户流程如下: 1、审核被赠与人的购房资格; 2、评估被赠与房产价值; 3、赠与双方办理赠与公证,如果是直系亲属赠与,同一名字在同一户口本上,可不用做亲属关系公证;否则需要做亲属关系公证; 4、持公证书去办理完税手续; 5、持完税手续去房管部门换领新房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房子怎么过户给别人
房子过户,一般有以下的三个步骤,具体如下:1、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过户,需要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致;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后,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赠送的房子给别人要怎么过户
房屋赠与他人的,要签订赠与合同,签订赠与合同后,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共同申请房屋过户登记。房屋所有人可以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赠与房屋时,在房屋办理产权登记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的,所以办理过户登记对受赠人非常重要。民法典规定,房屋赠送给别人时,要签订赠与合同,然后由双方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申请时要提交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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