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财产的定义是什么?民法典对财产的定义和范围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法收入。合法收入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用自己的劳动或其他方法所取得的收入。如工资、奖金、稿费、利息、股份分红、赠送等。
2.房屋。主要是指公民居住的房屋。
3.储藏。储蓄是指公民存入银行或信用社的货币。除司法机关办案需要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查询公民储蓄。银行和信用社有保密责任。
4.生活用品。比如衣服、食物、餐具、交通工具等。
5.文物。有一定价值的物品,如书法、绘画、陶瓷、古籍等。
6.图书资料。如各种书籍、报刊、图表等。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如拖拉机、机床等。
什么是私有财产?
财产权是指直接反映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可以用金钱来计算价值,一般具有可转让性,受到侵害时需要以财产的形式给予救济。财产权包括财产权、债权、继承权和知识产权。
与共有财产权的概念相比,私有财产权是指直接反映财产利益的私有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有财产的范围]】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六十七条 【私人合法财产的保护】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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