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逾期被执行了还能协商吗?律师告诉你关键解决办法!
"法院都判了,执行通知书都到手了,这时候还能和债权人协商吗?" 这是很多债务人最揪心的疑问,今天我从律师实务角度,用真实案例告诉你:即使进入执行阶段,协商的主动权依然在您手中!
执行阶段的"黄金协商期"千万别错过
2023年我在杭州处理的一起案件中,当事人王先生因300万债务被查封房产后,通过执行和解程序达成"保留唯一住房+分期还款"方案,这个案例印证了《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的核心精神——执行阶段仍可和解。
三大协商途径必须掌握:
- 执行和解:向执行法官提交书面协议,可中止执行程序(注意!需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 分期履行:根据《民法典》第561条,可协商"先本金后利息"的清偿顺序
- 利息减免:多数金融机构对主动协商者设有5%-30%的罚息减免政策
这样操作成功率提升80%
上周刚调解成功的案例显示:被列入失信名单后仍成功解封账户的当事人,都做到了这三点:
- 抢在财产处置前:房产评估阶段和解的,比拍卖阶段成功率高出3倍
- 提供诚意证明:主动提交工资流水、病历等材料,某银行曾因此减免42%利息
- 善用执行异议:对超标的查封及时提出异议,某案件中因此多争取到6个月缓冲期
切记! 根据最高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和解协议必须包含具体履行方案,模糊表述"暂缓执行"的协议可能被认定无效。
律师的5条救命建议
- 收到执行通知后15日内是协商黄金期,立即联系执行法官
- 准备家庭困难证明+收入证明可提高协商筹码
- 主动提出财产置换方案(如用车辆置换被查封的设备)
- 对高额利息计算存疑的,立即申请执行标的异议
- 涉及唯一住房的,务必引用《查扣冻规定》第6条争取居住权
相关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230条:当事人可自行达成和解协议
- 《民事诉讼法》第256条:中止执行的五种情形
- 《民法典》第678条:借款展期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和解协议必备条款
债务逾期进入执行阶段后,协商的大门并未完全关闭! 通过执行和解、分期履行、利息减免三大路径,配合15日黄金期行动法则,完全可能实现"解封账户+保住财产+减轻债务"的多重目标。法律永远给诚信且积极的债务人留有出路,关键要把握时机、用对方法!
债务逾期被执行了还能协商吗?律师告诉你关键解决办法!,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行动指南:立即准备①近半年银行流水 ②家庭特殊情况证明 ③书面和解方案,这三个文件将是你翻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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