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租赁合同怎么做账
一、新租赁合同怎么做账
在处理新租赁合同的账务时,要根据租赁合同的性质和会计准则来进行操作。
(一)经营租赁
1. 对于承租人来说,如果是一次性支付租金,支付时借记“长期待摊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然后在租赁期内分期摊销,借记“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根据租赁资产用途),贷记“长期待摊费用”。如果是按期间支付租金,支付时直接借记“管理费用”等,贷记“银行存款”。
2. 对于出租人而言,收到租金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如果出租业务不是主营业务)。同时,出租资产的折旧等相关费用,借记“其他业务成本”,贷记“累计折旧”等。
(二)融资租赁
1. 承租人要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贷记“长期应付款”,差额计入“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2. 出租人则要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进行分配。
二、租赁合同确权去哪个部门
租赁合同的确权可能涉及不同部门,具体取决于租赁物的性质。
如果是合同的确权,一般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寻求帮助。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房屋产权登记、租赁备案等相关事务,其对于房屋租赁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界定有相应的管理职能和依据。
如果是土地租赁合同确权,可能要向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咨询办理。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的权属、使用情况等进行管理,在土地租赁确权方面有相应的程序和标准。
如果是其他特殊动产或者设备等的租赁确权,可能需要依据相关行业规定和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等规定,确定具体负责的部门或者机构。不过,在很多情况下,若产生租赁合同纠纷,也可以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证据等情况对租赁合同相关的权利进行确认。
三、住宅租赁合同区别
商铺租赁合同与住宅租赁合同主要有以下区别:
1. 用途方面。商铺用于商业经营活动,如开设店铺、办公等;住宅用于居住生活,满足居住者的生活起居需求。
2. 租赁期限。商铺租赁期限可能会较长,特别是对于一些需要长期稳定经营场所的商业租户,而且可能会有续租优先权等特殊约定;住宅租赁期限相对灵活,短租长租均常见。
3. 租金计算。商铺租金通常与商业经营效益相关,可能按面积、地段、人流量等多种因素综合计算,且租金递增条款较为常见;住宅租金主要考虑居住面积、房屋设施等,相对比较固定。
4. 装修规定。商铺租赁中,租户可能会对商铺进行大规模装修以符合商业经营需求,在合同中会详细约定装修范围、装修期、装修后归属等;住宅租赁的装修则较为简单,多是为了居住舒适,并且受更多居住相关规范限制。
5. 使用限制。商铺的使用受商业规划、营业时间等限制;住宅使用主要遵循居住相关的,如不能进行扰民的商业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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