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租赁合同怎么预约
一、深圳租赁合同怎么预约
在深圳预约租赁合同,可通过以下方式:
(一)网上预约
1. 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在相关服务板块中查找业务的预约入口。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租赁房屋的基本信息,包括地址、面积、租赁双方当事人信息等内容。
2. 也可通过“深圳智慧租房”平台进行预约,该平台提供便捷的房屋租赁相关服务预约通道,注册登录后根据操作指引完成租赁合同预约流程。
(二)线下预约
可前往所在辖区的房屋租赁管理所服务窗口,向工作人员提出预约办理租赁合同的需求。工作人员会告知你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预约的具体时间安排。一般需要携带、明、租赁双方初步拟定的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在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办理租赁合同相关手续即可。
二、租赁合同要给中介吗
是否将租赁合同给中介,取决于具体情况。
如果中介参与了租赁合同的促成等相关工作并且在租赁合同中有相关约定,例如中介需要留存合同副本用于存档、协助处理后续可能发生的纠纷等事务,那么可以将租赁合同给中介。但在给中介时,要确保合同中的隐私信息得到妥善保护。
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从法律上来说,没有必须给中介的要求。不过,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中介可能会以方便管理等理由要求查看或留存合同副本。在这种情况下,租户或房东有权拒绝,因为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契约关系文件,直接涉及双方的权益,在没有充分必要理由的情况下,无需提供给中介。
三、如何判定租赁合同解除
租赁合同的解除判定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一)约定解除
1. 若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的条件,当这些条件成就时,合同可以解除。例如,约定租户连续几个月未按时支付租金,房东有权解除合同,一旦租户出现这种情况,房东可据此解除租赁合同。
2.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只要双方就解除租赁合同达成合意,合同即可解除。
(二)法定解除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比如,租赁的房屋因自然灾害完全损毁,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均可解除合同。
2.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如租户明确表示不再支付租金或者将房屋擅自转租,房东可解除合同;同样,房东拒绝提供租赁房屋,租户也可解除合同。
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例如租户迟延交付租金,房东催告后租户仍未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房东有权解除合同。
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房东提供的房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租户正常使用,租户可解除合同。
以上是关于深圳租赁合同怎么预约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