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怎么交付
一、房屋租赁合同怎么交付
房屋租赁合同的交付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常见方式:
(一)当面交付
1. 双方约定一个合适的地点,如租赁房屋现场、双方的办公场所或者一个中立的公共场所(如咖啡店等),出租方将合同文本直接交给承租方,承租方进行签收确认,表明已收到合同文本。
2. 在当面交付时,可以同时就合同条款进行简单解释说明,确保双方对合同内容有初步的一致理解。
(二)邮寄交付
1. 出租方可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或者其他可靠的快递服务将合同寄送给承租方。在邮寄时,要准确填写承租方的收件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2. 应在快递单上注明所寄物品为房屋租赁合同,并保留好快递单据。当承租方签收后,根据快递单号查询到的签收记录可以作为合同已交付的证据。
(三)电子交付
1. 如果双方同意,合同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承租方。发送后要保留发送成功的记录。
2. 也可以通过电子合同签署平台进行交付,双方在平台上进行合同的传输、签署等操作,平台会记录相关的操作流程和时间,这些记录可作为交付的依据。
二、如何追认
追认商铺租赁合同需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主体资格明确
追认的主体应当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如果是法人追认,要通过合法的法人决策程序,例如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以表明法人对商铺租赁合同的追认意愿。如果是自然人追认,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以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作出追认行为。
(二)追认的形式
1. 书面形式
可以通过签订追认协议的方式,在协议中明确表示对之前商铺租赁合同的追认,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租赁用途等内容的认可。
也可以通过向合同相对方发送追认的书面通知,通知中要包含追认的明确意思表示、合同的基本信息等内容。
2. 口头形式
在某些情况下,虽然口头追认也可能有效,但由于其不易举证,所以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如果采用口头追认,最好有相关的能够证明追认行为的发生。
(三)追认的时间
追认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如果拖延过久,可能会被视为对合同追认权利的放弃,并且可能对合同相对方造成不合理的损害,例如影响对方对商铺的进一步处置或者经营计划等。
三、签署租赁合同注意哪些
签署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1. 明确租赁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号等,以确保双方身份可查,避免后续纠纷中主体不明。
2. 租赁物的描述要详细准确,如房屋租赁要明确具体地址、面积、房型、附属设施等内容,确保双方对租赁物的认知一致。
3. 租赁期限必须明确约定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同时对续租、提前解约等情况作出规定,包括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等。
4.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金额需明确,支付方式是现金、转账还是其他方式,支付周期是按月、季度还是年度等也要清晰。
5. 关于维修责任,要确定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由哪一方负责,避免后期出现维修纠纷时互相推诿。
6. 违约责任条款要详细,明确双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例如逾期支付租金、提前解约等情况下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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