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中介是不是不交社保?劳动者权益如何保障?
近年来,随着灵活用工模式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劳务中介公司寻找工作机会,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劳动者发现,虽然自己与劳务中介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对方却并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不禁让人产生疑问:劳务中介是不是不交社保?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劳动者的权益又该如何维护?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无论是直接用工单位还是劳务派遣单位(即劳务中介),都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这是用人单位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也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
但在现实中,部分劳务中介为了降低运营成本,可能会以“灵活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等理由规避社保缴纳责任,有些中介会声称“工资已经包含了社保补贴”,或者要求员工签署所谓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这些做法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作为劳动者,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以下几点可以帮助你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仔细审查合同条款
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并理解其中关于工资、工时、社保等内容的具体约定,如果发现存在模糊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保留相关证据
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材料,这些都可以作为日后维权的重要依据。主动咨询专业人士
如果对社保缴纳政策不够了解,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或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依法投诉举报
一旦确认劳务中介未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保,可通过拨打12333热线电话或前往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要求其补缴欠缴部分。
无论采取何种用工形式,用人单位均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对于那些试图逃避这一义务的企业,劳动者应当勇敢地站出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参考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建议广大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轻信某些劳务中介的口头承诺,也要不断提升自我保护意识,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政府部门也应进一步加强对劳务中介行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就业环境。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 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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