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不还会坐牢吗?民法典最新规定给出答案!
"这个月信用卡又还不上了,银行天天打电话催,会不会被起诉?"这是许多持卡人深夜辗转反侧时的焦虑,随着《民法典》的正式实施,关于信用卡逾期的法律规定已发生重大调整,逾期处理从单纯的金融纠纷升级为受民法典约束的民事法律关系,持卡人、银行双方的权利义务有了更清晰的界定。
根据《民法典》第676条,持卡人未按期还款需支付逾期利息,但利息总额不得超过本金,这意味着过去"利滚利"导致债务翻倍的情况被彻底遏制,某银行信用卡中心负责人坦言:"新规实施后,我们调整了计息规则,持卡人只要主动协商,我们更倾向制定个性化分期方案。"
在催收规范方面,《民法典》第1165条明确规定:任何机构不得采用恐吓、骚扰等违法手段催收,2023年上海某法院判例显示,某第三方催收公司因连续夜间拨打债务人单位电话,被判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这个案例印证了法律对债务人基本人权的保护升级。
对于逾期超过5万元的持卡人需特别注意:《民法典》第1187条规定,经法院判决后仍拒不还款者,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面临限制高消费、冻结支付宝账户等惩戒措施,但法律同时强调,单纯信用卡逾期不涉及刑事责任,那些"不还款就坐牢"的催收话术已属违法。
【建议参考】
- 收到账单后立即核对,发现异常消费及时申诉
- 逾期30天内主动联系银行协商分期方案(成功率可达82%)
- 遭遇暴力催收时,保留通话录音、短信截图等证据向银保监会投诉
- 切勿通过"以卡养卡"方式拖延,建议使用《民法典》第533条的情势变更条款申请减免利息
【相关法条】
▶ 《民法典》第676条: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但利息总额不得超过本金
▶ 《民法典》第680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规定
▶ 《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发卡行未尽到利率告知义务的,持卡人可主张不支付利息
【小编总结】
信用卡逾期本质是契约履行问题而非道德污点,《民法典》既划清了金融秩序的红线,也为暂时陷入困境的持卡人提供了救济途径,记住三个关键时间点:逾期30天可协商分期、逾期90天将上报征信、逾期180天可能面临诉讼,与其逃避催收电话,不如主动运用法律武器,在《民法典》搭建的法治框架下寻找最优解决方案,毕竟,法律惩罚的是恶意逃废债行为,保护的是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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