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与一般出租合同如何区别
一、融资租赁合同与一般出租合同如何区别
第一,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租赁物一般是出租人在订立合同前就拥有的,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要按照承租人的特殊需要,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出租人购买标的物的行为与其出租标的物的行为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由此在融资租赁合同中产生两个关联的法律关系,一是买卖,一是出租,买卖是为出租服务的。
第二,租赁合同中,租赁物可以是动产和不动产。而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主要是指动产。
第三,在租赁合同中,租期受到法律的限制。租赁期间不能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而法律对于融资租赁合同的租期没有作限制性的规定。
第四,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另有约定的除外。而在融资租赁中,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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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定义】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三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内容和形式】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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