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怎么结束
一、租赁合同怎么结束
租赁合同的结束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合同期满正常终止
1. 当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合同自然结束。例如,一份合同约定租赁期为一年,一年到期后,如果双方没有续签的意愿,合同就结束了。
2. 在此情况下,承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并且要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状态,比如房屋没有过度损坏等。
(二)协商解除
1. 租赁双方可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协商一致,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例如,承租人因为工作调动需要到外地,与出租人协商后,双方同意解除租赁合同。
2. 协商解除时,双方可能需要就一些后续事宜达成一致,如是否退还剩余租金、押金如何处理等。
(三)法定解除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双方可以。例如,租赁的房屋因自然灾害严重损坏无法继续使用,双方可解除合同。
2. 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或者出租人未按照约定提供租赁物的使用条件,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赁合同如何抵押
租赁合同本身不能直接抵押,因为租赁合同是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体现,不具有抵押物的性质。
如果涉及到与租赁相关财产的抵押情况如下:
1. 若是租赁房屋等不动产,出租人想抵押该不动产,需要依据相关不动产抵押规定。通常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向机构提交申请书、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合同等必要材料。在抵押设立后,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即“买卖不破租赁”,新的抵押权人要受租赁合同约束。
2. 对于动产租赁物的抵押,以动产如机器设备等为例,抵押人需与抵押权人签订有效的抵押合同。如果是一些特殊动产如船舶、航空器等,还需进行法定的登记手续,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对于普通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总之,租赁合同不能抵押,但租赁物可以依据不同的财产性质进行抵押操作。
三、阴阳租赁合同认定
阴阳租赁合同是指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在认定阴阳租赁合同方面:
1. 从合同内容看,如果两份合同在租赁标的、租赁期限、租金金额等关键条款上存在明显差异,尤其是当对外合同显示的租金明显低于市场正常水平时,可能存在的嫌疑。
2. 从签订目的考量,如果能证明一方订立两份合同是为了逃避税费、应对管理部门检查等非法目的,可认定为阴阳合同。
3. 从当事人的行为分析,例如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是按照其中一份真实的合同(通常是所谓的“阴合同”)履行,而与对外的“阳合同”不符,这也是认定阴阳合同的重要依据。
阴阳租赁合同中的“阳合同”因为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往往被认定为;而“阴合同”如果不存在其他违法情形,可认定为有效合同。但由于涉及逃避税收等违法违规行为,当事人可能面临税务等部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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