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谁签了有效
一、融资租赁合同谁签了有效
融资租赁合同由以下主体签订有效:
(一)出租人
1. 出租人应当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金融机构或一般工商企业。如果是金融机构,需在其合法经营范围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而签订合同。一般工商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需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
2. 出租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
(二)承租人
1. 承租人也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是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例如企业作为承租人,需是合法成立且正常经营的企业;自然人作为承租人,需年满18周岁且精神健康,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2. 承租人要具有履行融资租赁合同的实际能力或者合理预期的能力,比如有足够的资金支付租金或者有稳定的预期收入来源。
(三)出卖人
1. 出卖人需是有权处分租赁物的主体。如果出卖人对租赁物没有处分权,例如将他人所有的设备进行出售用于融资租赁,那么融资租赁合同会面临效力瑕疵。
2. 出卖人应具备相应的生产、销售等经营资格。例如销售医疗器械的,需要有医疗器械销售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只有上述主体在符合各自条件的情况下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才是有效的。
二、租赁合同装修条款有效吗
租赁合同中的装修条款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如果装修条款符合以下条件通常是有效的
1. 双方自愿达成。即租赁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一致确定的装修条款。例如,双方明确约定承租人可以进行某种程度的装修,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2. 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装修条款不能约定使用非法建筑材料或者进行危及房屋安全结构的装修等违反建筑安全法规的内容。
3. 符合公序良俗。不能存在违背社会公德或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况,例如不能约定以宣扬不良思想的内容进行装修。
(二)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可能导致装修条款无效
1.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装修条款,损害另一方利益。例如,出租人欺骗承租人说只有按照特定的高额装修标准才能租赁房屋,承租人被迫接受这种不合理条款。
2. 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比如出租人和承租人恶意串通,通过装修条款掩盖对房屋其他共有人权益损害的事实。
三、租赁车位没合同怎么举报
如果租赁车位没有合同,想要举报可以考虑以下途径:
(一)向物业管理部门举报
1. 很多小区的车位管理是由物业负责的,如果是小区内的车位租赁没有合同,可以向物业管理反映情况。说明车位租赁没有合同这一事实,这可能违反了物业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流程和要求。物业有责任对小区内的车位管理进行规范,可能会对出租方进行督促整改或者采取其他管理措施。
(二)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1. 如果是商业停车场的车位租赁没有合同,并且涉及到收费不规范、欺诈等可能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商业经营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监管,要求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提供正规的交易手续(如合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向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举报
1. 对于涉及到建筑规划内车位的租赁问题,若没有合同且存在违规操作(如改变车位用途、违规出租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可以进行调查处理。该部门负责监管建筑规划相关事务,包括车位的规划和使用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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