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到期怎么结束
一、租赁合同到期怎么结束
租赁合同到期后,可按以下方式结束:
(一)正常结束
1. 双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完各自义务,如承租人按约定支付租金,妥善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提供符合约定的租赁物等。到期时,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双方的租赁关系自然终止。
2. 进行结算,例如对于租赁期间可能存在的水电等费用进行清算。
(二)协商结束
1. 即使合同未完全按照约定履行,双方也可以协商一致,提前结束租赁关系。这种情况下,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终止,例如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提前归还租赁物,且不再追究承租人未到期部分的租金等情况。
2. 协商对于租赁物的交接状态达成一致,比如是否需要进行维修等。
(三)法定结束
1. 若一方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另一方可以依据法律规定。例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就此结束。
2. 如果租赁物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灭失,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也会依法结束。
二、租赁合同需要备案吗
在昆明,租赁合同是需要备案的。
租赁合同备案有诸多意义。其一,它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有助于政府相关部门掌握市场的动态,包括房屋租赁的规模、分布等情况,以便进行合理的规划和管理。其二,备案对于租赁双方的权益保护也有一定作用。例如,在发生纠纷时,经过备案的租赁合同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其三,对于承租人来说,某些情况下备案的租赁合同可用于办理等相关事务,方便承租人在城市中享有相应的公共服务权益等。
三、什么是租赁合同形式
租赁合同形式主要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的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租赁合同。书面形式的租赁合同具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便于保存证据等优点,在租赁期限较长、租赁物价值较大等情况下多采用这种形式。
口头形式的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仅以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不采用书面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租赁形式。这种形式适用于租赁期限较短、交易金额较小的临时性租赁关系,例如短期借用小工具等。不过,口头合同在发生纠纷时,可能会面临举证困难的问题。
其他形式的租赁合同相对较少见,例如以行为默示订立的租赁合同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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