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租赁合同租赁方
一、如何认定租赁合同租赁方
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方,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
(一)合同签订主体
租赁合同中明确写明的承租人即为租赁方。这是最直接的认定方式,双方在合同订立时会明确各自的身份,在合同文本中有所体现。
(二)实际履行行为
1. 支付租金的主体。如果在租赁关系中,某一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出租方支付租金,那么该方很可能是租赁方。
2. 实际占有使用租赁物的主体。租赁方通常会对租赁物进行占有和使用,例如在中,实际居住或者使用房屋进行经营等行为的一方,有可能是租赁方。
(三)相关证据指向
若存在与租赁相关的往来信件、邮件、聊天记录等证据,其中表明的承租人身份的一方,也可作为认定租赁方的依据。这些证据能辅助证明在租赁关系中谁是承担承租人权利和义务的一方。
二、租赁合同属于担保合同吗
租赁合同不属于担保合同。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其目的在于实现租赁物的使用价值,涉及租赁双方关于租赁物的使用、租金支付、租赁期限等一系列权利义务关系。
而担保合同是为促使履行其债务,保障的债权得以实现而设立的合同。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它以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旨在保障债权的实现,比如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都是常见的担保合同类型。
两者在合同目的、性质、内容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所以租赁合同不属于担保合同。
三、托管合同租赁合同区别
托管合同和租赁合同存在以下区别:
1. 合同目的方面。托管合同的目的通常是一方将特定事务委托给另一方管理,重点在于事务的管理和处理,例如将企业事务、物业事务等委托他人管理。而租赁合同的目的是一方将特定的物交付另一方使用、收益,另一方支付租金,主要围绕物的使用和租金的支付。
2. 权利义务内容。托管合同中,受托人要按照委托人的要求管理事务,可能涉及较多的决策、运营等事务管理义务,委托人需支付托管费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主要义务是交付符合约定的租赁物供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有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租赁物并支付租金的义务。
3. 合同标的不同。托管合同的标的是事务管理的行为,是无形的。租赁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租赁物,是有形的,例如房屋、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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