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有什么行为
一、租赁合同有什么行为
租赁合同中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出租方的行为
1. 提供符合约定用途的租赁物。例如,将用于居住时,要保证房屋能正常居住,水电等基本设施可用。
2. 交付租赁物。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将租赁物交给承租方占有和使用。
3. 维修租赁物。除另有约定外,对于租赁期间租赁物出现的非因承租方过错导致的损坏,有维修的义务。
(二)承租方的行为
1. 支付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这是承租方最主要的义务。
2. 合理使用租赁物。不能对租赁物进行破坏性使用,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租赁物,如租来的汽车不能用于赛车等危险活动。
3. 妥善保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要像对待自己的物品一样保管租赁物,避免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损坏或灭失。
4. 在租赁期满时返还租赁物。在租赁关系结束时,将租赁物以约定的状态返还给出租方。
二、租赁合同签订多久生效
租赁合同的生效时间通常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生效时间,那么就按照约定的时间生效。
如果没有约定生效时间,一般来说,依法成立的租赁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租赁合同的成立,通常是双方当事人就租赁的主要条款(如租赁物、租金、租赁期限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字或者盖章之时。
但是,有一些特殊情况。例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不过在租赁合同中这种情况比较少见。所以,租赁合同的生效时间主要看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是否符合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的一般规则。
三、融资租赁合同如何分类
融资租赁合同主要有以下两种分类:
(一)典型的融资租赁合同
1. 直接租赁。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这是最常见的一种融资租赁形式,例如企业需要一台设备,由融资租赁购买该设备后租给企业使用。
2. 售后回租。承租人为了实现其融资目的,将自有物的所有权转让给出租人,再从出租人处租回该物使用,并按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这种方式可以使企业盘活固定资产,获取资金。
(二)非典型的融资租赁合同
1. 转租赁。转租人根据最终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最终承租人使用,转租人从最终承租人处收取租金,再向原出租人支付租金。
2. 委托租赁。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委托租赁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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