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备注是否有效
一、租赁合同备注是否有效
租赁合同中的备注通常是有效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一)符合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
1. 自愿原则。如果备注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违背自愿的情形,一般是有效的。例如,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对租金支付方式进行补充备注。
2. 合法原则。备注内容不能违反的强制性规定。比如,不能在备注中约定以从事违法活动为租赁用途。
(二)明确性
备注内容应当明确具体,能够确切表达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表述含糊不清,可能会影响其效力。例如,仅仅写“其他事项另行协商”这种不明确的备注很难认定其具体效力。
(三)关联性
与租赁合同本身相关。它是对租赁合同条款的补充、解释或者变更,不能是与租赁合同完全无关的内容。例如,对租赁房屋内附属设施维修责任的备注就是与租赁合同相关的有效补充。
所以,只要满足这些条件,租赁合同中的备注就是有效的。
二、租赁合同管理注意什么
在租赁合同管理方面,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 合同主体审查。要核实出租方与承租方的身份信息、主体资格等。例如对于企业出租方,要查看其经营范围是否包含租赁业务等。
2. 租赁物条款。明确租赁物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等。如果是,需明确房屋的具体地址、面积、户型结构等。
3. 租赁期限与租金。约定清晰的租赁期限起始与终止时间,避免产生歧义。租金金额要明确,同时确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如现金、转账等)、支付周期(月付、季付等)以及是否有递增机制。
4. 维修与保养责任。明确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保养由哪一方负责,如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中自然损耗的维修责任通常由出租方承担,但双方也可协商约定。
5. 违约责任条款。详细规定双方违约时应承担的责任,如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计算方式,出租方未按约定提供租赁物的赔偿方式等。
三、租赁合同可以打印么
租赁合同可以打印。
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租赁合同必须以手写形式存在。打印的租赁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这些要件包括: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
打印的租赁合同需要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号或组织机构代码等;租赁的标的,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等;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方式和期限;租赁物的维修等相关条款等内容。并且,合同双方应当在打印的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以表明对合同内容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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