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有哪些需要手写
一、租赁合同有哪些需要手写
租赁合同中以下部分通常可能需要手写:
1. 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号码等身份信息。虽然打印也可行,但手写能更确保信息准确且可作为一种补充确认方式。
2. 租赁物的具体描述。如果是比较特殊或者难以用标准打印表述清楚的租赁物,手写详细描述更准确,例如租赁房屋的特定装饰、特殊设备的具体状况等。
3. 租赁期限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准确写明日期能避免关于租赁时长的争议。
4. 租金金额的大写写法。除了小写数字外,大写金额的手写可防止租金金额被篡改。
5. 双方的特殊约定条款。这些是根据具体租赁情况而定的条款,可能不适合事先打印好的格式合同,需要手写补充说明,例如租赁期间对租赁物的特殊使用要求、维修责任的额外约定等。
二、租赁合同中损失的认定
在租赁合同中,损失的认定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直接损失
1. 租金损失:如果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那么出租人所遭受的租金减少部分属于直接损失。例如,合同约定每月租金1000元,承租人拖欠3个月,这3000元就是租金损失。
2. 房屋或租赁物的损坏赔偿:承租人在使用租赁物过程中造成的损坏,修复所需的费用是直接损失。如承租人将出租房屋的门窗损坏,修复门窗的花费就是损失的一部分。
(二)间接损失
1. 可得利益损失:例如,出租房屋位于旅游旺季的热门地段,因承租人提前解约导致出租人错过旺季出租机会,旺季期间可能获得的额外租金就是可得利益损失。
2. 寻找新承租人的成本:包括重新发布广告、中介费用等。如果原承租人违约提前解约,出租人重新寻找承租人所花费的成本属于间接损失。
(三)其他损失
如果租赁合同有特殊约定,如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导致租赁物价值降低,降低部分的价值也应认定为损失。同时,在认定损失时,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如发票、合同、评估报告等,以准确确定损失的具体数额。
三、店铺租赁合同哪里领钱啊
店铺租赁合同本身不存在哪里领钱的问题。如果是基于店铺租赁合同产生的金钱往来,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1. 租金收取。如果您是出租方,租金通常由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如现金、银行转账等)直接支付给您,没有特定的统一领取地点,取决于双方约定的支付途径。
2. 押金退还。在租赁关系结束且符合退还押金条件时,同样由承租方将押金退还给出租方,也是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可能是转账或者现金交接。
3. 合同违约赔偿。如果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受损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赔偿。赔偿款也是由违约方支付给受损方,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或者根据法律判决确定。
总之,店铺租赁合同相关的金钱往来都是基于合同双方之间的约定来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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