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怎么公证
一、融资租赁合同怎么公证
融资租赁合同公证流程如下:
(一)申请与受理
1. 双方当事人(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需携带融资租赁合同文本若干份,双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副本(企业)、(自然人)等。
2. 公证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二)审查环节
1. 公证员会审查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包括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对等、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等。
2. 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和签约资格,核实其是否有权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3. 审查租赁物的情况,例如是否明确、是否存在争议等。
(三)公证出证
1. 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机构会在一定期限内出具公证书。公证书会证明融资租赁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如果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公证机构会要求当事人补充材料或修改合同内容,直至符合要求才会出证。
二、租赁合同能立案吗
租赁合同纠纷是可以立案的。
如果在租赁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产生争议,例如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未履行对租赁物的维护义务、提前等情况,受损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提起诉讼。
提起诉讼时,需要满足一定的立案条件。首先,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即原告是租赁合同的当事人或者是依法享有相关权益的人。其次,有明确的被告,能够确定与自己发生争议的相对方。再者,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比如请求被告支付拖欠的租金若干元,事实是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被告却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等。最后,案件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并且受诉法院有管辖权。只要符合这些条件,法院一般会予以立案受理。
三、农田如何租赁合同
以下是南京农田租赁合同应包含的一些要点:
(一)合同主体信息
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等联系方式。
(二)农田基本情况
1. 详细描述农田的位置,如南京具体的区县、乡镇、村的名称以及农田的四至范围。
2. 说明农田的面积,以亩或平方米等法定计量方式确定。
3. 对农田的现有状况,例如土地肥力、灌溉设施、是否已种植作物等进行记录。
(三)租赁期限
明确租赁开始和结束的日期,注明是否有续租的相关约定。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确定租金的具体金额,可以按年、季等周期计算。
2. 说明租金的支付方式,如现金、银行转账等,以及支付的具体时间节点。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出租方要保证对农田有合法的出租权,负责提供农田的基本使用条件等。
2. 承租方要按约定用途使用农田(如种植农作物等合法农业用途),按时支付租金,保护农田的地力等。
(六)违约责任
列举双方违约的情形以及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可以约定如协商不成时,通过南京当地的机构仲裁或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合同签订时最好经过当地的村委会等相关部门见证或备案,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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