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对方已一年未付租金,对方违约,如何能解除合同
一、土地承包合同,对方已一年未付租金,对方违约,如何能解除合同
若双方无法就相关事宜达成共识,可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
如协商无果,则可向有管辖权的司法机构提交诉讼申请,同时申请对涉案财产实施保全措施。
在此流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明确指出,承租方如无正当理由而未能及时、足额地支付租金的,出租方可要求其在适当且恰当的时间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若承租方仍逾期未予支付,出租方可根据实际情況选择解除租赁协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民法典中违反土地承包合同怎么样办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民法典》之中,对违背土地承包合约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
当其中一方因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承受损失时,其应承担的损失额应等同于因违约行为而实际产生的损失总额,这其中也包含了在合同履行完毕之后有可能获取到的额外收益;然而,该赔偿金额不得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由于违约行为可能引发的最大损失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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