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什么情况下能毁约
一、合同什么情况下能毁约
有关房屋租赁关系方面,若宣告终止时,应当提前至少一个月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这样做主要为了确保对方当事人能够及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凡未按此法进行通知者均视为违约(除非租赁合同时已有另行规定),对方享有索取违约金的权利。
对于具体实践中的违约金问题,需要根据预先约定来明确其数额,该违约金应为租房违约金。
若存在违约金约定且过高或过低的情况时,当事人有权提出调整申请,当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时,可被认定为过高,此时便可要求适当下调。
若在租赁合同中并无关于违约金的明确约定,那么违约金的支付将依据对方违约所导致的实际损失来计算,同时退还押金及多收的租金。
租房违约金的支付与履行行为即交付租金是相互独立的两个环节。
最后,双方应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妥善处理赔偿事宜,如协商无果,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解决方案。
《》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二、厂房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是怎样的
以下是导致厂房租赁合同失效的几种情形:首先,在订立合同时,合同的主体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规定,存在资格缺失或授权不足等问题;其次,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部分内容违反了现行中有关合同效力方面的强制性规范,该类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再者,如果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涉及到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的行为,这类合同也会被判定为无效;第四种情况是,当合同的签订方存在恶意串通,意图损害国家、集体以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时,此类合同同样会被认定为无效;最后,如果合同的表面形式是合法的,但其实际目的却是为了掩饰某种非法行为,那么这种合同也将被视为无效。
还有一些合同由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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