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租赁纠纷刑事反诉状是怎样的
一、解除房屋租赁纠纷刑事反诉状是怎样的
本应诉被告人:[我叫啥名儿],[性别您猜],[哪年生的您问这干啥],[哪个民族的您问我这个?],[家在哪儿您问我这个?],联系方式:[电话号儿您记下]。
那个告我的人(本诉原告):[他叫啥名儿],[他家在哪儿],联系方式:[电话号儿您记下]。
我要反过来告他的事儿:希望法庭能给我个公正的判决,让我跟那个人签的那份[具体合同名字]无效;还得让他把我给他的那笔[具体钱数]还给我,再赔我点儿[具体钱数]的损失;还有就是,这场的和反诉费都应该是他出;如果有别的相关问题,我会在后面补充。
为啥这么想呢?因为:[这里我得详细说说我和他之间的房子租借纠纷,包括我们什么时候、哪儿、怎么签的合同,合同里说了些啥,我们又是怎么执行的等等,还有我为什么觉得那份或者想要回我付出去的钱,还要他赔偿我的损失。
]
我有啥证据吗?有的!:[我这儿有一堆证据来证明我说的都是真的,比如签过的合同啦、收到的收款啦、拍的照片啦、录的音啦、看的视频啦什么的,这些全是我用来支持我提出的那些反诉请求的。
]
以上就是我想说的所有事情了,请法庭考虑我的请求,谢谢!
此致敬礼!
反诉人:[我签字]
[反诉日期]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房屋租赁纠纷找房管局有用吗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明确条款,第四款指明:国务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负有对全国范围内的房屋租赁行为进行全面而系统的指导及监管职责;同样,各省、自治区及等地的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亦有责任对其行政管辖范围内的房屋租赁行为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
在面临租房纠纷时,我们应当寻求向当地的房管局进行投诉调解,若调解无果,则可进一步申请由进行调解处理。
三、有租赁的房子被法院拍卖会怎么样
通过公开拍卖方式租用的房屋如遇法院实施程序,致使出租人无法提供合理的住宿条件,作为承租方有权依法行使合同约定的解约权益。
首先,假设该抵押登记手续早于签订时间,即租赁事实形成的时间晚于抵押事实成立的时间,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权效力将难以否认已经完成备案登记的抵押权的优先性和排他性。
换句话说,在此种情形下,承租方无权对房屋进行拍卖或者变卖行为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其唯一合法选择是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及时通知出租方并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假使租赁事实发生在抵押事实之前,而法院查封及拍卖行为则发生在租赁之后,那么承租方仍然有权利保留租赁合同,继续享有租赁房屋的使用权。
这是由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所赋予的法律保护,即便租赁房屋面临被拍卖的困境,新的买受人仍需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至租赁期限届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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