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期租赁合同里面原合同有效吗
一、不定期租赁合同里面原合同有效吗
针对不愿使租赁合同变为无固定期的朋友们而言,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应该在租赁合同期限即将终止之前,适时地主动提出与业主签订新鲜出炉的房屋租赁合同,以期可以在新合同中重新精确规定租赁期限。
需要着重指出的是,房屋租赁合同并非在期满之后即可自动延续,尽管双方并没有及时签署新的租赁合同,倘若租客仍继续无异议地使用该租赁房产的话,那么原来的租赁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已然被转化为一份无固定期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吗
在特定情况下,出租方仍然有权要求租赁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首先,非由于承租人自身原因导致租赁物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承租人仍可选择。
尤其是当出现如下三种情形之一时:第一,租赁物被国家司法机关或政府主管部门依据相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第二,租赁物所有权归属存在争议;第三,租赁物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使用条件所设定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
当由于既非承租人也非出租人方面的原因导致租赁物部分乃至整体毁损、灭失的情况发生时,承租人仍可要求降低租金标准甚至暂缓支付租金费用。
若因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而使得先前订立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承租人同样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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