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拘役管制吗
一、判拘役管制吗
拘役与管制皆可视为被判刑的一种形式。这是由于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将拘役和管制列为五个主要刑罚的范畴之内。拘役实际上就是指对罪犯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实施就近拘留并强制其承担劳动义务的刑罚手段。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应由公安机关负责就近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这类罪犯每个月可获得一到两天的假期,并且参加相应劳动的,有权获取适当的劳动报酬。关于管制,它是指不对罪犯进行关押,但要严格限制其一部分的自由,从而依据社区管理的原则进行矫正。
《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
(四);
(五)。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二、管制拘役拘留多久
1.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其实际服刑期应当在三个月至两年之间;若同时涉及多宗罪行,则总刑期不得超过三年。管制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而在判决执行之前已经被先行羁押的时间,每一天都可以折算成两天的刑期。
2.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其实际服刑期应当在一个月至六个月之间;若同时涉及多宗罪行,则总刑期不得超过一年。拘役的刑期同样自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而在判决执行之前已经被先行羁押的时间,每一天都可以折算成一天的刑期。
三、管制属于服刑吗
管制实际上构成了徒刑的一个组成部分。作为中国刑事法典明文规定的一项刑罚机制,管制制度虽不包括对罪犯实体性的拘禁或束缚,然而,被判处者在接受管制过程中须恪守相关法律规定,接受公众的监督,积极参与集体劳动及生产活动,同时定期向执行机构汇报自身的行为动态。此种刑罚制度的核心目标在于通过社区矫治手段,引导罪犯悔过自新,重返社会大家庭。
尽管管制措施并未涉及到实质性的监禁,但它依然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换言之,也是徒刑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实施管制期间,罪犯的人身自由虽然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但他们的日常生活以及职业生涯并不会遭受过大的冲击,这充分彰显出我国刑事法典对于罪犯的惩戒与改造并重的核心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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