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
一、简述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
首先,期限方面存在差异。
拘役所针对的刑期相对较为短暂,通常适用于罪行尚属轻微的罪犯;然而,有期徒刑则规定了6个月以上直至15年以下不等的刑期范围,主要适用于那些罪行严重或者性质恶劣的犯罪分子。
法律后果也是两种刑罚有所区别之处。
对于被判以拘役的罪犯来说,若其在服刑期满之后再次触犯,将不会作为进行处理;然而,对于被判以有期徒刑的罪犯而言,如果他们在刑满释放或者获得赦免之后的五年内再度犯下应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惩罚的罪行,那么便会被认定为累犯,并需受到相应的加重处罚。
执行场所也有所不同。
被判以拘役的罪犯,其执行场所通常是由公安机关在附近进行;而被判以有期徒刑的罪犯,则需要在监狱或者其他类似的劳动改造场所中接受惩罚。
最后,待遇方面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别。
被判以拘役的罪犯每月有机会回家探望亲人1至2次,同时,如果他们参与了劳动改造,还可能得到适当的报酬;但是,被判以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则无法回家与家人团聚。
《刑法》第33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
(五)。
二、被判处拘役的属于罪犯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拘役是被视为一种判刑方式的犯罪行径,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之一。
拘役是指短时间内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使其接受劳动改造的一种刑罚措施,通常由公安机关在犯罪分子所在地附近的看守所或其他监管场所进行执行。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通常是因为其所犯下的罪行相对较轻,但仍具有一定的人身危害性。
例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分子仅通过非法手段限制他人行动自由,将其锁闭、捆绑于特定地点,虽然其犯罪行为较为轻微,但从犯罪分子自身角度来看,其行为可能随时威胁到他人的人身安全与生命安全。
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可以施以拘役作为刑事处罚。
刑事处罚是指违反了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受刑法制裁的行为。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主要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其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等五种;而附加刑则包括、以及三种,同时还针对犯罪的外国人设有的惩罚措施。
三、拘役没有收监多久可以判刑
的判刑时长取决于审判处理案件所需的时间。
通常情况下,当民众法院接收到一宗案件之后,将会在两个月内宣告审判结果,并且最晚不能超过三个月。
刑事拘留的期限介于一个月至六个月之间,具体的执行日期从判决裁定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判决结果执行之前已经被先行关押,那么每一天的关押都将被视为刑期的一部分。
刑事拘留与管制这两种刑罚在期限、执行方式以及社会功能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首先,在期限方面,刑事拘留的期限相较于管制更为短暂;其次,在执行方式上,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在其附近地区执行的,而管制则是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实施;最后,在社会功能方面,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刑罚手段,旨在对犯罪分子施以惩罚并进行改造,而管制则更偏向于对犯罪分子进行监督和管理。
除此之外,法律还规定了其他一些相关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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