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拘役之后直接羁押吗
一、被判拘役之后直接羁押吗
根据相关,被判以拘役的罪犯原则上应立即入狱服刑,但若有缓刑或暂时监外执行的情形,则可另行处理。
对于已经被羁押交付执行的拘役罪犯,其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十日内,一审人民法院须将包含判决书、裁定书、起诉书副本、自诉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以及结案登记表在内的所有文件送达看守所,由公安机关负责将罪犯交付执行。
若罪犯需收押执行刑罚,且在判决、裁定生效前尚未被羁押,那么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已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将罪犯送至看守所羁押,并按照上述规定办理执行手续。
对于被判以拘役的罪犯,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详细列明罪犯的基本信息、判决确认的及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原因与依据等内容,同时通知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办理交接手续,并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二、被判拘役有可能不留档吗
拘役刑罚在一般的情况下并不会纳入涉事人员的人事档案之内,然而它在公安机关内部保留了案件记录,也就是所谓的案底。
尽管如此,拘役刑罚并不直接对个人的人事档案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到他们的职业生涯以及职业发展。
简而言之,拘役案底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被判以拘役刑罚的罪犯通常是指其犯罪情节较轻,但仍具有潜在威胁的人员。
这里所说的“案底”,通常是指某人过去曾经触犯法律或者实施犯罪行为的历史记录。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案底”通常被理解为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这些犯罪档案通常由公安部门及相关国家机关进行保存。
我国现行的犯罪记录制度规定,只要有犯罪行为发生,就会留下相应的犯罪记录,这些犯罪记录将被保存在公安部门的专门档案中,但并不会直接反映在人事档案之中。
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给予犯罪者重新做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避免对他们的就业和日常生活造成过多的负面影响。
三、被判拘役有不进去的吗怎么办
若法院判处当事人拘役,且其未能遵守相关规定,则将可能面临由人民法院实施的风险。
在审判结果正式生效之后,如若被告方拒绝履行相应的义务,原告方可向法庭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行。
若是在判决成果已确立的情况下,尽管具有充足的执行力却仍选择拒绝执行,这便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对于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和裁定,倘若具备执行能力却故意不予执行,且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拘役或等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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