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跟拘役的判处依据是怎样的
一、管制跟拘役的判处依据是怎样的
拘役与管制皆属刑罚范畴,被判则视为入狱。
拘役乃剥夺罪犯短时间内人身自由,加以拘留并强制劳作之刑罚;而管制则是不将罪犯收监,但限制其部分自由,实施社区矫正。
此类罪犯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小,但仍需接受刑事惩罚。
拘役与管制皆为《刑法》主刑之一。
被判拘役或管制者,罪行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但必须接受刑事制裁。
管制期间为三个月至两年,由公安机关执行。
被判管制者,在劳动中应与他人同工同酬。
管制期满后,执行机构会向本人及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处罚。
二、管制的与拘役的区别是什么
拘役与管制作为刑法明文规定的两种截然不同的刑罚方式,在执行场地、人身自由的束缚以及政治权益等多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以下为详细解析:首先,关于执行场地,拘役作为一种短期内剥夺犯罪者自由的刑罚手段,通常在看守所或拘留所等特定设施内实施;
然而,管制则是对罪犯采取非性的措施,即不对其进行关押,但需对其实施一定程度的自由限制,并依法进行社区矫治。
其次,在人身自由的束缚层面,尽管在管制期间,罪犯无需被关押,但仍须接受社区矫治,其行动自由因此受到一定制约;相较之下,拘役则是将罪犯实际收监,通过劳动改造以实现对其自由的进一步限制。
最后,在政治权益方面,在管制期间,被判处的罪犯的政治权益通常不会遭受剥夺;
然而,在拘役期间,罪犯的部分政治权益有可能会被暂时剥夺。
综上所述,拘役与管制的主要区别集中体现在执行场地、人身自由的束缚以及政治权益等多个方面。
其中,管制较为宽松,允许罪犯在社会环境下接受矫治;而拘役则涉及到实际的监禁及劳动改造。
在实际司法实践过程中,法官会依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及罪犯的行为表现,慎重选择适用何种刑罚。
三、关押在看守所会被管制或拘役吗
身处看守所的环境并不必然预示着即将遭受管制或者拘役的惩罚。
看守所主要承担的职责在于对涉嫌犯罪的人员进行短期性的,即为等候司法机关进一步展开法律诉讼程序所提供的临时性羁押所。
管制及拘役这样的严厉刑罚措施,则需在进行、依法裁决之后方可予以施行。
据此可以判断出,仅仅因为身处于看守所之中,尚无法准确预测是否将面临管制或拘役的处罚,最终的决定权仍掌握在后续的法院审判环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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