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拘役需要法院判多久
一、管制拘役需要法院判多久
管制和拘留这两种处罚方式都属于刑法里面的五种主要惩罚手段,而且他们的判决全是由法院来搞定。
具体来说,管制就是让那些犯了罪的人不用被关进监狱里,而是在社区里接受改造,同时也会限制他们一些自由。
而主刑这个概念,就是说这种惩罚方式只能单独使用,不能再加上其他的惩罚手段一起用。
也就是说,一个人如果犯了罪,就只能受到一种主刑的惩罚,不能同时受到好几种主刑的惩罚。
《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刑法》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管制与拘役的区别时间
管制与拘役这两种刑罚,它们之间的显著区别在于性质、执行措施及期限等几个方面。
其中,管制乃一种非剥夺自由性的刑罚类型,其被判被告无需真切地前往监狱服刑,而往往在社会环境中接受监管以及管理,其期限自三个月起至两年乃至以下不等;相较之下,拘役却是一种剥夺自由关押型的刑法制度,被判案件需在特设的拘留场所进行执行,其执行期限设定在上横跨一个月,下至六个月。
特别要指出的是,管制的注重点更多地集中在对于被告人的社会责任及其义务的引导,通过适当的限制其行动自由来达到改善其行为习惯的目的,从而并不妨碍他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工作表现及融入社会的能力。
至于拘役,由于其执行过程会涉及到实体性自由权的剥夺,所以其执行期间一般都在特殊设计的拘留场所度过。
上述两类刑罚在执行方式和期限上存在着非常明显的差异。
三、管制拘役区别是什么
在中国刑事法律体系中,管制与拘役作为两种截然不同的刑罚手段,其主要差异体现于行刑方式与所适用之种类。
拘役为短期内剥夺自由之刑法,常适用于轻度犯罪案件,其行刑场所通常设定在监狱或其他行刑机关,刑期通常不会超过六个月。
而相形之下,管制作为一种未剥夺自由的刑罚,虽然对被判罪犯形成一定程度的自由规制,却并无实体性的身体拘禁。
管制的刑期相较拘役更为长久,可长达三年之久,且在此期间罪犯通常需在家属社会范围内接受监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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