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拘役一直没执行是不是忘了
一、判拘役一直没执行是不是忘了
若被告人被宣告拘役但尚未依法执行,这并非意味着相关机构遗忘或遗漏了此事。
实际情况下,导致被告人身陷囹圄却无法执行拘役的原因可能是出于某些特殊状况,如因健康问题无法入驻监狱,或者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不允许被任意拖延。
法院在此种情形下只能先行作出判决,待特殊原因得以解决,看守所具备接收罪犯的条件之后,再通知被告人前往看守所履行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二、从犯一般会判拘役还是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务院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从犯的惩罚与其主谋相比,应给予较轻或减轻惩治甚至豁免不予处罚。
当法院对此种案件作出裁决时,從犯应承受的刑罚通常会低于主谋。
2、在法院对进行裁定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首先,犯罪者不能是;其次,若从犯在过去五年内曾因故意犯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那么他将构成累犯,此时便不再适用于缓刑制度,可能面临实际服刑的情况。
最后,罪犯必须不是累犯以及犯罪团伙的首脑人物。
三、犯什么罪会被拘役
首先,让我们谈谈什么是拘役。
这个词听起来有点复杂,其实简单来说就是对犯了轻微罪行的人进行短期关押,通常只有几个月时间。
拘役这种惩罚方式主要适用于那些犯罪性质相对较轻的案件。
哪类案件使用最多?答案恐怕就要数了,这可是个大头。
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罪和搞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也是热门候选。
当然,像、这类恶性程度极高的罪行,虽然也能用到拘留,但用得不多。
再来讲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关于拘役的规定。
你会发现,大部分涉及到拘役的条款都是将其设定为最低法定刑罚。
也就是说,如果某个罪犯的罪行不太严重,不至于被判有期徒刑,那么就可能会被处以拘役。
同样地,如果一个人原本应该被判短期徒刑,但是他/她有一些从轻处理的情况,那也可能会被处以拘役。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那些规定有刑罚的条款中,往往也会同时规定有拘役。
在这些条款中,拘役的地位就像是在管制和徒刑之间。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拘役还可以适用于那些原本应该被判管制,但是因为有一些加重处理的情况而被判拘役的罪犯。
最后,如果某项罪行的最低法定刑罚是短期徒刑,但是具体犯罪行为又有减轻处罚的情节,那么也有可能会被判处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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