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和拘役要法院判吗
一、管制和拘役要法院判吗
确实如此。
管制与拘役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的主要刑罚类型之一,且均需通过法院裁决予以执行。
首先,对于管制这一制度,它指令犯罪分子不必在监狱或类似设施内接受监禁,而是在社区范围内实施表列判决后,按照法律要求进行适当的矫正并适度限制个人自由。
管制作为主刑的一种形态,不具备附加刑的性质,也就是说,不能对同一犯罪行为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管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
(四);
(五)。
二、拘役管制需要法院判决吗
毫无疑问,管制与拘役都荣幸地被列入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五大基本量刑类别中,且都须经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管制措施是对犯罪者不予羁押,而是依循国家相关法律,通过社区矫治模式加以监管,方式上对其部分自由予以限制。
而主刑则是指在司法实践中只能单独使用,不得附加于其他刑种之上的刑罚手段。
每一项罪行仅能适用一种主刑,不可同时并用两种或以上的主刑。
三、判处管制和拘役的区别会坐牢吗
不是哟!管制其实就是法院判决犯罪分子不能被关起来改造,但是要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交给公安局看着改造的一种惩罚措施;这可是我们国家法律里最轻的一种刑罚了呢!
其次嘛,拘役就是指让犯罪分子失去一段时间的自由,然后把他们送到离家最近的公安局去改造的一种刑罚方式。
它也是我们国家法律规定的五大主刑之一,比管制稍微重一点,但又比有期徒刑轻很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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