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偷的东西我买了算犯罪行为
一、别人偷的东西我买了算犯罪行为
购买他人偷来的东西是否构成犯罪,需分情况讨论。
若明知是盗窃所得财物而予以购买,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此罪要求主观上有明知的故意,即清楚知晓所购物品是通过盗窃等犯罪手段得来。比如,卖家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物品,且交易方式隐蔽等异常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明知。
如果确实不知是盗窃所得财物而购买,一般不构成犯罪。但这种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物品可能会被追缴,退还给原所有人。不过,若购买人支付了合理对价,且原所有人要求返还财物,购买人有权要求原所有人补偿其支付的相应价款。
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购买人主观上对物品来源的认知状态,以及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
二、东西被偷了,人抓到了,有赔吗
东西被偷,被抓获后,是否能获得赔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如果被盗物品仍在,公安机关会依法追缴并发还给被害人,以恢复财物原状。若被盗物品已被犯罪嫌疑人变卖、毁坏或无法追回,被害人可通过以下方式主张赔偿: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财物损失的相应价值。犯罪嫌疑人应承担因其盗窃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被盗物品的实际价值以及因物品被盗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如为寻找被盗物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等。会依据证据和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若犯罪嫌疑人有退赃退赔能力和意愿,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若其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可能导致赔偿难以全部实现,但这并不影响被害人依法主张权利。
三、员工偷单位东西一般是定什么罪
员工偷单位东西,可能涉及不同,具体要依据案件实际情况判定。
若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这里强调利用职务便利,即因担任一定职务或从事特定工作而产生的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比如仓库管理员,利用管理仓库物品的职务之便,窃取货物。
若员工并非利用职务便利,只是单纯以秘密手段窃取单位财物,达到一定数额,则构成。例如普通员工趁无人注意,偷走单位的电脑设备等。
此外,若所偷物品涉及等特殊情况,还可能触犯等其他罪名。对于所涉财物的性质、价值认定等都是定罪的关键因素。财物价值需经专业评估,达到相应罪名的立案标准,司法机关才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之,需结合具体行为方式、情节等综合判断所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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