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安全驾驶罪竞合问题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一、妨害安全驾驶罪竞合问题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关于妨碍安全开车这个罪行的竞合情况,你知道吗?其实在审理这类案子的时候,法官们一般都是看这事儿的性质和程度才决定到底算不算竞合。
这种情况常常发生在同一个人的行为竟然同时触犯好几个的时候。
比如说在搞弄妨害安全驾驶罪这件事上头,要是这个人干的不只是干扰了开车那点小事儿,还可能牵扯到了、甚至是这样的大罪,那就得看看有没有竞合的可能性了。
怎么判断呢?主要就是看这个人的心里到底想啥,他做的事情到底造成了什么后果,还有就是这些事情跟结果之间到底有没有直接的联系。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根据每个案子的具体情况,用他们学过的那些竞合原则,比如吸收原则啊、并科原则啊等等,来决定应该判哪个罪名,判多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九条
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和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最高不能超过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
决定执行的刑罚。
二、妨害安全驾驶罪竞合问题的认定标准是
关于妨碍安全驾驶罪中的竞合现象之判断依据,主要依据为行为人的行为在同一时间段内,既违反了妨碍安全驾驶罪之规范,也触犯了其他相关罪名,且满足的法律规定。
更为细致地解释,倘若行为人在实施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过程中,还波及到其他犯罪行为,例如、等,则这些犯罪行为便可能引发数罪并罚的情况。
在对行为人的行为加以评判之时,法庭将会充分评估其主观恶性程度、行为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以及相关的具体规定,从而决定是否应当适用数罪并罚。
若行为人的行为确实满足数罪并罚的条件,那么因应遵循法律规定,联邦刑事法庭必将对行为人采取相应惩罚措施,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与严格性。
对于如何处理妨碍安全驾驶罪中的竞合问题,审判法庭将全面考虑案情的各种复杂因素和法律规定,准确把握问题的本质,确保法的正确执行和司法公正得以实现。
三、妨害安全驾驶罪竞合问题处罚标准最新
说到妨碍安全驾驶罪跟罪,这两者在咱老百姓眼中或许有点儿懵逼,但在司法实践中可是经常出现要分开看的情况。
而且,最新的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也明确了这个问题。
当同一个行为既符合妨碍安全驾驶罪又满足危险驾驶罪的时候咱们的法院就会按照处罚比较严苛的那一个罪名给人定罪。
换句话说就是,同样是一种犯罪行为,如果它同时触犯了两种不同的罪名,法院会综合案情的严重程度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然后再选出其中刑期更长的那个罪名来追究罪犯的刑事责任。
要是干扰安全驾驶的行为引起了重大事故,比如说发生了或者有人因此受伤甚至死亡的话,那可能就要按照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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