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安全驾驶罪的犯罪认定依据有哪些条件和标准
一、妨害安全驾驶罪的犯罪认定依据有哪些条件和标准
“妨害安全驾驶罪”构成起来其实并不复杂啦。
首先,它的“客体要件”就是我们平常说的“公共安全”——就是说,不仅要考虑到很多人都可能会受到影响,而且还要注意到那些涉及生命、健康、财产以及公共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安全问题哦;然后呢,“客观方面”就需要看你具体做了什么事情啦,比如用暴力手段去干扰正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或者强行控制驾驶操纵装置,甚至在行驶过程中擅自离开岗位,跟别人等等,这些都有可能危害到公共安全哦;接下来,“主体要件”就需要看你是谁啦,这个既可以由普通人来犯,也可以由特殊人群来犯,比如说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乘客,或者正在驾驶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最后,“主观要件”就是要看你心里到底怎么想的啦,如果你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干扰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行驶,或者擅自离开岗位,跟别人打架斗殴等等,会威胁到公共安全,但还是希望或者放任这样的情况发生的话,那就有可能触犯这个罪名啦。
《修正案
(十一)》的最新规定,构成本罪第一款规定的犯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犯罪的主体主要是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乘客,个别情况下,车辆上的售票员或者安保员也可能与驾驶人发生冲突。
二是行为发生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包括公共汽车、公路客运车、大中型出租车等车辆。
三是行为人实施了对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的行为。
四是行为人的行为干扰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
构成本罪第二款规定的犯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犯罪的主体是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
二是行为发生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
三是行为人实施了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的行为。
四是行为人的行为危及公共安全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妨害安全驾驶罪的犯罪认定依据是什么规定
1、对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若涉嫌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则依法将面临一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刑罚,并且需要同时接受罚金的惩罚。
2、在行驶过程中,如果有人对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实施暴力行为,或者试图控制驾驶操作装置,从而干扰了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这种行为已经严重威胁到公共安全,因此也被视为妨害安全驾驶罪的一种表现形式。
三、妨害安全驾驶罪的犯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如果你要搞清楚妨害安全驾驶罪的构成要素,那我就给你说一下。
首先,这得看它触犯了哪几个方面:一,这就是针对公共安全来的,也就是不特定人群(如我们大家)的人身安全、健康、以及重大的公家财物和私人财产等,这可是大事;二,在客观事实上面,主要表现出来的就是用暴力去攻击或夺取正在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手中的装置,去干扰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或者是驾驶人员在驾驶过程中擅自离开岗位,跟别人打架斗殴,甚至殴打他人,这些都可能威胁到公共安全;三,这个犯罪的主体可以说是很广泛的,既包括普通老百姓,也包括那些正在驾驶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四,最后,从主观角度来看,这个罪行的实施者必须是故意的,也就是说他们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干扰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或者是擅自离开岗位,跟别人打架斗殴,甚至殴打他人,这些都会威胁到公共安全,但他们还是希望或者放任这样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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