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发放贷款罪如何认定损失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如何认定损失
刑法上有这么一条,叫“违规放贷罪”,意思就是那些银行或其他金融部门里的员工,他们弄错了法律和规章制度,给不该有的人放贷,结果导致了50万到100万元的经济损失,这种情况就可以被认为是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如果造成的损失超过了300万到500万元,那就可以说是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失。要判断这个行为到底算不算犯罪,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看:首先,看他有没有违反国家的规定;其次,看看他放出去的贷款金额大不大;最后,看看他有没有造成严重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
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二、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判罪是怎样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及判罪情况如下:
立案标准: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 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 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判罪情形:
1. 一般情形: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 加重情形: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司法实践中,对于违法发放贷款罪的认定,会综合考虑贷款发放的具体情况、行为人的主观过错、造成的损失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准确适用法律。
三、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标准规定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确定,具体如下:
一是数额标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追诉。若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同样达到立案标准。
二是特殊情形。数额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多次违法发放贷款的;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也应立案追诉。其中“关系人”包括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上述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此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违法发放贷款罪旨在维护金融秩序,保障金融机构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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