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安全驾驶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妨害安全驾驶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是什么
那个叫“妨碍安全驾驶”的,就是在我们平时坐车或者开车的时候,驾驶员或者其他参与交通的人,故意做出一些影响交通安全的举动,比如说喝酒后开车、开得太快或者累了还继续开车等等,这些都会让发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威胁到其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这个罪名的成立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犯罪的主体必须是驾驶员或者其他跟交通有关的人;其次,他们的行为必须是故意的;最后,他们的行为必须违反了交通规则,而且这种行为会对交通安全造成实际的威胁,比如、、疲劳驾驶等等。
这个罪名的设立,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大家的出行安全,维持好我们的交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并处: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妨害安全驾驶罪的概念和构成是什么
妨碍安全驾驶罪是指在各类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当事人通过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干涉驾驶员的正常驾驶行为,从而危及到车辆安全稳定运行的情况。
所谓“公共交通工具”意为各种汽车、火车、飞机等载运公众使用的交通工具。
在此类行为中,行为人必须具有明确的妨碍驾驶的动机,并且其实际举措确实干扰了驾驶员的操作,进而使得交通事故的发生成为既定事实或者潜在危险。
一旦出现这类不负责任且极具危险性的行为,必将被视为重大非法行径,遭受法律的严厉制裁。
三、妨害安全驾驶罪的犯罪认定依据有哪些条件和标准
“妨害安全驾驶罪”构成起来其实并不复杂啦。
首先,它的“客体要件”就是我们平常说的“公共安全”——就是说,不仅要考虑到很多人都可能会受到影响,而且还要注意到那些涉及生命、健康、财产以及公共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安全问题哦;然后呢,“客观方面”就需要看你具体做了什么事情啦,比如用暴力手段去干扰正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或者强行控制驾驶操纵装置,甚至在行驶过程中擅自离开岗位,跟别人等等,这些都有可能危害到公共安全哦;接下来,“主体要件”就需要看你是谁啦,这个罪名既可以由普通人来犯,也可以由特殊人群来犯,比如说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乘客,或者正在驾驶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员;最后,“主观要件”就是要看你心里到底怎么想的啦,如果你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干扰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行驶,或者擅自离开岗位,跟别人打架斗殴等等,会威胁到公共安全,但还是希望或者放任这样的情况发生的话,那就有可能触犯这个罪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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