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安全驾驶罪是否太轻了
一、妨害安全驾驶罪是否太轻了
首先,二者所涉及的行为区域以及时间间隔具有明显差异。
具体而言,无论是在行为的地理范围还是时间条件方面,妨害安全驾驶犯罪均有着严格的限制作业空间,滋扰对象的确定以及造成的最终后果等方面也存在显著区别。
唯有当此类行为发生于正在行驶中的交通工具之上时,方能被视为妨害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然而,对于罪来说,并无如此明确的规定。
其次,从行为对象的身份角度来看,妨害安全驾驶的行为对象具有特定性,仅限于驾驶员或者车辆本身。
与此相对照,寻衅滋事罪则并不存在对行为对象身份的特殊限定,任何人均有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滋扰对象。
再者,在认定标准方面,寻衅滋事罪属于情节犯,必须达到轻微伤的程度方可被认定为“情节恶劣”,否则便只能依据的相关规定,将其归类为“一般滋事”行为进行处理。
然而,妨害安全驾驶罪却是抽象危险犯,只要发生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即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规定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妨害安全驾驶罪是第几条规定的怎么处理
在我国关于妨害安全驾驶罪的相关法条中明确规定,对于故意对正在执行驾驶任务的司机进行干扰,导致其操控能力受到影响进而使车辆失去控制或引发重大的行为,若情节严重者,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可处以警告或罚款。
至于具体的处理方式,将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其中涉及到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实施行为的手段以及所产生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
若行为符合要件,公安机关将会对此类案件展开调查,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提起,最后由法院依据事实与法律进行公正裁决。
反之,若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则可能会依法施加行政处罚,例如罚款、拘留等。
三、妨害安全驾驶罪是抽象危险犯嘛判几年
扰乱公共交通行为的严重性与其定罪量刑水平之间的关联,乃取决于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案件中的事实细节。
“抽象”危险罪犯这一概念是指,该类罪犯实施了特定的行为,这一行为充斥着潜在的威胁,即便该危险尚未转化成实际损失也能构成犯罪。
因此,倘若某项法律将扰乱公共交通安全的行为视作犯罪,且对其定罪标准并不依赖于该危险在现实中的具体实现,那么这种行为很有可能被视为刑法学上的“抽象危险犯”。
针对此类犯罪的判期,还需要依据具体案例的情节和法律规定进行深入评估,并且通常会重点考虑到事主故意程度、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社会不良影响的广泛度以及犯罪嫌疑人有无道德懊悔之心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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