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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安全驾驶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人员

合飞律师1周前 (04-15)普法百科1

一、妨害安全驾驶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人员

妨害安全驾驶罪所侵犯的客体,乃是公众安全这一核心价值,包含着无数无辜的人们的生命权益、身体健康以及重大的公共财产与私人财产的安全,更关系到社会的正常运转和生产生活的平稳进行。

这种犯罪行为的内在特性在于其犯罪对象的广泛性与不确定性,使得我们在事前往往无法预知并有效地操控它们可能带来的严重损害。

例如,倘若这类犯罪行为侵害的并非广大无辜民众的生命、身心健康,亦非重要的公共或私人财产,而是指向特定的个体或是财产,那么它便不能够被视为妨害安全驾驶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妨害安全驾驶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人群

此罪行所侵犯的乃是社会公众的安全利益,这包括了广大不确定人群的生命健康,以及重要的私人和公共财产等多个方面。

其根本性质体现在行为的不明确性上面,此类犯罪针对的对象及其可能带来的严重打击,在事先往往都得不到预测和有效控制。

举例来说,如果行为主体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并非涉及到不确定的众多人员生命、健康或重要的公私财产,而是只针对特定个体或是某些特定的财产,那么就不能被认定为妨害安全驾驶罪行。

三、妨害安全驾驶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人

这个罪名侵犯的主要是我们大家都需要保护的公共安全,也就是那些我们无法预测会受到伤害的大量人群的生命、身体健康以及重要的私人与公众财物安全,当然还包括生产生活中的安全。

它最核心的特点就是它的不确定性。

也就是说,这种犯罪行为在实施之前,我们通常很难预测到它将触及哪些人和物,以及可能带来什么样的严重后果。

如果说某个罪犯的行为并没有威胁到大量人群的生命、健康或者重要的私人与公众财物,而是只针对了某一个具体的人或者某一些特定的财物,那么他就不能被判定为犯有妨害安全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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