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是法院判决就开始吗
一、拘役是法院判决就开始吗
拘役从判了后才开始算。
在判刑前被关起来的日子也可以算是刑期哦。
比如你要是可能会被判拘役,最好能想办法得到,这样就能先在家好好待着,等考验期结束再重新做人了。
而且,无论是不是或者是团伙老大,都有机会争取到缓刑;考验期里可得好好改造。
拘役就是判了之后开始算起;判前被关进去的日子也能算作刑期在内呢。
法律依据就在我们国家的《》第42、43、44条。
主要针对那些违法行为不算严重但是还需要短时间改造的人。
经验告诉我们,对于这种轻微犯罪的人来说,要是不惩罚他们的短期自由的话,那处罚力度就太小了,判个又觉得太重,所以用拘役这个方法能够达到好的效果。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的案件或者附带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拘役是法院判决的吗
首先我得告诉你,拘役这玩意儿就是刑罚的一种,那肯定得通过法院的审判才能定下来。
但是拘役这个刑罚相对来说还是挺轻的,所以检察院也能给出他们自己的量刑建议书。
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刑事案件这种大事儿,必须得由法院来审理裁决,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可不能随便插手。
公安局主要是负责调查案子,然后把材料交给检察院去审查,看看这个案子到底需不需要提交给法院审理。
要是法院最后真的判了拘役的话,那拘役的期限通常是从一个月到六个月之间,如果是多起犯罪行为的话,最长也不会超过一年。
拘役的执行地点一般都是由公安机关在离家最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进行;在执行期间,犯人们每个月还能回家一到两天;如果参加劳动的话,还会根据情况适当发放一些报酬。
三、拘役是法院判的吗
首先,拘役这一惩罚措施并非由法院自行决定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拘役作为其中一类刑罚方式,其执行必须经过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的定罪和量刑环节。
拘役,即对犯罪分子短期内剥夺人身自由,将其关押于附近场所并进行强制性劳动的一种刑罚手段。
拘役作为一种刑罚方式,自然需要通过法院判决来得以执行,然而鉴于其处刑较轻的性质,检察院也有可能依据事实情况提出相应的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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