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拘役就不是累犯吗
一、判拘役就不是累犯吗
在被裁定拘役后,当事人不宜被判定为累犯。
这是因为在对待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时,如果罪犯已经服完其所应承受的刑罚或者获得、赦免等宽恕待遇之后,若在随后的五年内再度触犯了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这种情况便会被视为累犯。
对于此类累犯,法律规定应当予以从重处罚,但除非罪犯所犯罪行为属于过失犯罪或年龄未满十八周岁,否则就无法享受上述豁免优惠。
拘役并非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一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二、有期徒刑释放后判拘役还是累犯吗
在释放出狱之后再次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并不必然构成累犯,而应依据特定情形进行判断。
若相关行为人在结束拘役或监禁等形式的惩罚后的五年时间中,如再度违反法律并可能导致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事处分的,即足以被认定为构成累犯。
所谓累犯,乃是指曾经接受过某项明确的刑事惩戒,且判决所施加的刑事制裁已得到完全履行或是获得赦免权后的一段法定时期之内,再次对他人实施被依法判处同样程度的刑事犯罪的罪犯。
三、一般累犯从重处罚的标准
所谓的“从重处罚”,即指在法律规定的处罚种类和范围内,为对待行为人采取更为严厉或严峻程度的处罚措施。
例如,针对某一特定罪行,原本应当判处3至10年之间的有期徒刑,然而,对于累犯而言,却不能仅仅给予3年的刑罚,反而更有可能被判处10年甚至更久的有期徒刑。
一般来讲,若犯罪分子属于累犯身份,则必须根据其具体犯罪情节,依据相关予以从重处罚。
以上是关于判拘役就不是累犯吗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合飞律师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