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和判刑有什么不同之处
一、拘役和判刑有什么不同之处
判刑包括拘役,这就像是大箱子里装小箱子;拘役短些,判刑时间长短不定;而拘役这个小箱子就在管教和有期徒刑这两个大箱子中间。
判刑有轻重之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二、拘役和判刑有什么不同吗
判刑涵盖拘役,前者属后者范畴。
其特点为:
(1)拘役从属于判刑;
(2)拘役期较短,而判刑时限则长短不一;
(3)拘役作为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轻度刑罚。
至于判刑的具体刑罚程度轻重不一。
三、拘役和判刑有什么不同
拘役与判刑之别在于:
(一)判刑涵盖了拘役,前者包后者;
(二)拘役为短期监禁,而判刑有期徒刑则长短不一;
(三)拘役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为较轻刑罚,而判刑轻重各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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