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拘役属于刑罚附加刑吗
一、管制拘役属于刑罚附加刑吗
这些都是我们平时能接触到的刑事惩罚:首先是管制,你可能在电影里也听过这个词;然后呢,就是拘役了,很多时候你会发现有这样的罪犯被判了几年;接下来是有期徒刑,这就比较长时间了;还有无期徒刑,这个几乎就是把那个人关一辈子;而最后也是最严重的,就是死刑,这可是最高人民才能判定并执行的!
除了刚才说的那些,还有一些其他的刑事惩罚方式,比方说罚款、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没收财产等。
但是呢,最让人感到痛心的恐怕还是死刑吧,这是我们国家刑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它意味着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权和政治权利。
如果是外国人犯罪的话,他们还可能面临着被的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二、拘役与刑罚的区别
你知道吗,拘役跟判刑其实有点像兄弟俩,但还是有一些小小的不同!首先得说的就是,判刑这个概念讲的比较广泛,它里面就包括了拘役这种情况。
换句话说,拘役可谓是判刑中的一个小分类,两者的关系就像是大哥哥和小弟弟。
接下来,就是拘役的时间通常会比判刑来得要短很多,而关于判刑的话,它的时间长度可是有长有短。
然后呢,我们还可以看到,拘役这种刑罚,其实是位于管制和有期徒刑这两种更严重点的刑罚之间的一种相对来说轻一点的惩罚。
相比之下,判刑这个大范围,所包含的刑罚种类可真是五花八门,有的听起来重大,有的却也未必。
三、单个刑罚有期徒刑最高判几年
你知道吗?关于有期徒刑这个问题嘛,它其实就是罪犯需要坐牢的时间长度。
举个例子说吧,要是一个人因为一个犯罪行为被判了有期徒刑,那么他最长只能服役15年!不过如果是特殊情况,比如本来该判死刑后面改成有期徒刑的话,那就另当别论,这里面的细节我就不细说了哈~总之呢,每次判刑都是根据具体情况来定的,但是不管怎么变,单罪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还是15年不变滴。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审判之前,一个人已经犯过好几个罪行了,这种情况下,除了那些被判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人之外,剩下的人应该怎么判呢?法律规定,他们的总刑期要低于所有罪行的总和,同时又不能高于所有罪行中的最高刑期。
这样才能保证公平公正嘛!但是这个规定也是针对多罪并罚的情况,跟我们刚才说的单罪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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